100元能…幹….
最近施明德發起的倒扁,一如預期的引發浪潮,也一如預期的引發討論。
一些立委有如跳樑小丑的胡鬧,我也不想提了。倒是有一些觀點,乍聽似乎有那麼點道理。當然,我會在這邊提出來,多半都是我覺得不太認同的觀點,所以我的批評很不客氣而且沒水準(有屎有尿有髒話),如果你不想看,那就別看了,真的…
此類的觀點都有一個共同的邏輯上的缺陷,就是把明明不互斥的兩件事,說成互斥,有A就沒有B;或是把多選題,硬是變成單選,然後規定你只能擇其一,然後質疑明明就有更好的選擇為什麼不選?舉個例子,如果我說你拿衛生紙擦屁股,所以你的嘴一定很髒,你一定覺得莫名其妙,因為你明明就有很多衛生紙,明明就可以把嘴和屁股都擦乾淨…(當然,如果你要拿擦過屁股的紙來擦嘴,那嘴巴應該還是擦不乾淨)嘴跟屁股明明就差很多,但就是有人搞不清楚,硬要拿嘴大便,或是用屁股吃飯…
想法大家都可以講,可是不合邏輯的東西也拿出來講,我就覺得那是浪費時間。
以下就我記得的列舉出來:
**總統沒直接犯法,不需要下台。
這很難三言兩語講完啦,很多人也都講了很多,不贅述。不過如果你是打從心裡真心相信沒有犯法就是沒有犯錯,那你還真是單純得無藥可救。
**台灣已經不是威權國家,應該用法治的手段來解決這樣的事情。
我知道的名人有龍應台、李家同等支持此一觀點,其他我相信也有很多人並非挺扁,但是持相同的觀點。
我認為這個想法太浪漫、太烏托邦。如果有法可循,就叫做民主,那當初也不用廢除動員戡亂臨時「條款」,也不用廢除刑法100條…等等,這些都是於法有據的東西,但是他卻違反了基本的人權與價值。同樣的,目前的選罷法,並沒有賦予人民對稱的罷免力量,國會的表決結果,從來就不真正代表民意取向,所以這種罷免也叫罷免嗎?
而且,威權國家、民主國家、抗爭、法治,這幾個名詞,有必然的關連嗎?威權國家多的是惡法,用惡法來厲行法治難道也行?民主國家多的也都是抗爭,難道他們都沒有法令可循?
所以持此論述者,都是先自行定義一些「本來不該為必然的必然組合」,所以從這些組合當中也必然會發現矛盾,這是自導自演吧!
不過相對於其他的說法,這個說法只能說是大家的認定不同,你覺得台灣已經不威權,可是我並不如此認為。
**法令有缺陷,應該從立法、修法著手,而不是用法治外的抗爭手段。
認同此一觀點的人,等於認同既有的相關法令,根本就無法解決目前的問題。所以他們提出修法來因應。
如果這個邏輯能通,將來醫院只要有門診就行了,急診室通通關起來算了。自古到今,抗爭一直都是自我救濟的一種方式,用來解決必須已經忍無可忍的問題,或是必須立即解決的問題。沒人說採用抗爭,未來就不用修法,未來就必須每次都用抗爭啊!這就是邏輯的陷阱,把兩個不排斥的東西說成互斥,然後強迫自己只能選一邊…
**再怎麼樣,任期只剩一年多,何需耗費這麼大的成本呢?
因為你現在不攆他走,他離職之後你每個月還得拿錢養他,幫他買車、幫他請隨扈等等…這損失不可謂不大吧?講這種話的人,你會因為一個人壽命只剩下一年多,就放任他隨便拿刀殺光你全家,然後你就寬宏大量的原諒他嗎?.
而且,這件事的重點是要傳達一個強烈的信息,讓所有的政治人物都知道,今天大家有辦法把你弄上去,就能把你弄下來。否則以後哪天馬英九真當了總統,也變成強人,也污錢,大家也繼續忍受嗎?今天能接受「反正任期只剩一年多」,明天就會接受「反正任期只剩四年」、或是如同當初兩蔣一樣,期待他駕鶴歸西算了!你們就這麼賤?
**100元還有更有意義的出路,不用拿來捐助施明德做這件事。
這也是一個典型的邏輯陷阱。而且做這件事情的人非常偽善,超噁心!
基本上有100元可以捐的人,不會全身上下只有100元,也不會多捐100就會死吧?那就是啦,有人規定拿了100元拿去倒扁,就不能拿另外的100元去捐助弱勢團體嗎?既然這兩件事沒有互斥,「還不如」這個比較又是從何說起?有些人列出了一些弱勢團體的帳號,還作勢把100元匯到該團體,還照照片放在blog上,真是噁心。你真的要有心贊助,會只贊助100元?而且,在這之前,你有真的捐過錢給他們嗎?別鬧笑話了好嗎?說給我家的貴賓狗聽都會笑出來…
唉…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