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活運動

(講到新生活運動,當然要請出不承認當過兵的蔣委員長來代言。)

趁陳太太出門參加公司三天兩夜的尾牙開會之旅,偷偷爆一下陳太太的料:grin:

最近因為陳太太的公司發佈了一道人事命令,嚴格規範上班時間…總之,陳太太必須比以前提早40多分鐘起床,才趕得上。其實我是很高興聽到這個消息的,因為陳太太和我本來就都是夜貓子,結婚之後兩人發揮1+1>2的神奇力量,互相勉勵,越來越誇張。所以本來想藉由這次他們公司的新規定,讓陳太太貫徹新生活運動,養成早起早睡的習慣(其實就是9:00之前要進辦公室,說真的也沒多早)。

不過,我還是打算過我的舊生活,畢竟我的公司只要10點以前到就行了。

但是我和陳太太的公司都把陳太太想簡單了…

陳太太從來就不是省油的燈,當然不會乖乖就範,

所以…
晚上她並沒有提前40分鐘上床,

所以…
早上她也沒有提前40分鐘起床,

所以…
為了要趕上規定的時間,就得縮短通勤時間

所以…
就要把從家裡走到捷運站的這10分鐘省下來

所以…
就要用某種交通工具代替步行

所以…
就是機車

所以…
就是我

所以…
我也開始過著新生活

其實新生活不能說沒有好處啦,早早到公司,都沒人,可以混一混,還可以名正言順的早點下班。但是缺點更多,睡眠不足早死,人擠人、車擠車,通勤時間加長,路上吸廢氣的時間也加長,還是早死。早起早睡不但沒沾到好處,反而死得更快…比起來,我還寧可晚點上班、晚點下班。更早上班、更早下班也不錯,可惜,辦不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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